咖啡資訊集合站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建築法第73條、建築法第95條之1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關鍵字相關的推薦文章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在建築法§77-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的討論與評價

建築 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 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對於建築物得隨時派員檢查其有關公共安全與公共衛生之 ...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在建築法第77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的討論與評價

有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其所有權人、使用人違反第七十七條第一項有關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在行政院會通過「建築法」第77條之1修正案強化原有 ... - 內政部的討論與評價

不過現行「建築法」第77條之1,僅規範供公眾使用等合法建築物,若「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不符現行規定,政府可視情形令其改善或改變其他用途,但卻未對辦理耐震 ...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在ptt上的文章推薦目錄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在加強合法建築物構造安全政院通過「建築法」第77條之1修正草案的討論與評價

    為加強合法建築物構造安全,行政院會今(10)日通過內政部擬具「建築法」第77條之1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鑑於國內老舊建物數量不斷升高, ...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在是否不符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規定疑義的討論與評價

    二、按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至第3項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直轄市、縣 (市) (局) 主管建築機關對於建築物得隨時派員 ...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在安全檢查部份的討論與評價

    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一項規定者,依建築法第91條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 ...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在【法規】建築法修正公布第77條之1條文的討論與評價

    第七十七條 之一為維護公共安全,供公眾使用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之原有合法建築物,其構造、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不符現行 ...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在訴願決定書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的討論與評價

    34256400號函通知訴願人於文到10日內陳述意見及完成補辦手續,訴願人逾期仍未補辦手續;原處分機關審認訴願人違反建築法第77條之2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95條之1第 ...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在建築法的討論與評價

    法規名稱:, 建築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39301號令修正公布第77 條之1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在建築法修正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 - 立法院的討論與評價

    建築法 修正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 建築法修正第77條之1條文於111年4月26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三讀通過。為加強原有合法建築物之構造安全,爰針對供公眾使用或 ...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的PTT 評價、討論一次看



    更多推薦結果